拿督蔡順梅 |
她指出,陈华贵部长在国会下议院回答久保田柴电厂环境评估问题时所引用的环境法令第13条文⑷项和⑷ 项為凭据的言论是断章取义和具有误导性。
因上述法令虽清楚阐明‘部份’发电设施是无需环境评估报吿,但这类特定发电设施意指对环境不构成污染的绿色发电设施,柴油发电设施并不包函在内。
她强调,部长断章取义的解说和推託进行环境评估报吿的行為是在误导人民,和避免柴电厂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被公诸於世,所作所為根本无视斗湖人民基本权益,更草菅斗湖人民性命与健康。
再者,根据1974年环境法令(127 法令)清楚阐明发电设施是不允许在住宅区法定范围内兴建,而久保田柴电厂是在千禧园被规划為住宅区多年后才定案,即清楚印証柴电厂毫无疑问是一项违法计划。更是一项国阵漠视沙巴人民性命与权力的独裁决策。
蔡顺梅也於昨午(1曰)3时15分至3时45分联合大约60名环境份子、千禧园居民及市民聚集於目前正24小时赶工兴建的久保田发电厂外举行抗议,以行动表明反对柴电厂地点的坚决立场。
抗议行动期间更被大批反应神速的警务人员赶抵现场全程监视,虽然环境气氛严肃,但示威者在聚集约半小时内坚守纪律,未作出任何激烈行為,并在结束后有秩序和平离开,因此未引发任何不愉快事件。
据瞭解,发电厂内两部来自浮罗交怡的旧柴电机与陆繽运抵斗湖,第一部在运送途中遭菲海盗骑劫的柴电机经与菲国政府达致共识,并於近期内运返斗湖。第二部柴电机也於日前平安到步,意即遭斗湖人民,尤其千禧园居民强烈反对的久保田柴电厂工程不仅会在违法,违愿的反对声浪中高歌猛进,而且即将踏入啟用的倒数阶段。
蔡顺梅强调,人民捍卫权力的立场 会随著时间表演进而冷却,反对立场 坚决不变。
2012-07-03华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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