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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pril 27, 2013

楊德利:未註冊不能組州政府 投外來政黨分散選票

【亞庇廿六日訊】沙巴進步黨主席拿督楊德利指出,在來屆大選中,人民把票投予未有在沙巴註冊的政黨,將平白分散選票,尤其是這些政黨競選州議席,因為沙巴州憲法曾於1990年進行修改,因此,只有註冊的政黨,才符合資格成立沙巴州政府。

他表示,沙巴州憲法1990年修改條款規定:在大選中贏獲大多數議席,該政黨領袖必需同時是議員大多數議會成員信任其領導者(沙巴州憲法第6(7)章)。

亦是前首席部長的拿督楊德利指出,這是只有沙巴有的獨特州憲法,與聯邦憲法及其他州屬憲法全然不同。

楊氏稱,我國一般通用於其他州屬的標準條款列明:州元首有權委任大多數議會成員信任其領導的議員擔任州首席部長(沙巴州憲法第6(3)章);與聯邦憲法第43(2)(a)章相似:最高元首有權委任大多數成員信任其領導者擔任首相。

楊德利解釋上述兩項憲法章節是標準條款,而沙巴具有附加條件即政黨領袖必需同時是議員大多數議會成員信任其領導者。他強調,只有沙巴憲法(於1990年修改)具有獨特條款指明大選後,必需是政黨領袖,同時也是議員才符合資格被委任為首席部長。

他披露,是項州憲法是於1990年團結黨政府,面對沙統(USNO)、自民黨(LDP)及人民正義黨(AKAR)聯盟的州選舉前進行修改,修改州憲法的理由,是為了避免重演1985年人民黨(BERJAYA)及沙統,合計22議席對抗贏得25議席的團結黨,並發生大鬧州元首府奪權事件,當時,沙巴州議席位總數為48席,其中摩約議席由獨立人士勝出。

楊德利闡明有關事件證實了在州憲法下,組成州政府的規定約束使到沙統、自民黨及人民正義黨所得議席不能夠以一體計算,因為當時沙統、自民黨及人民正義黨,是用各自的政黨進行競選,並非統一在同一政黨聯盟及標誌競選。

憲法是以政黨作為統計單位,在法律準繩下,不同政黨的競選聯盟使用不同標誌不可以歸為單一政黨計算。

「沙統、自民黨及人民正義黨,合計獲得比當時的團結黨更多席位,但是團結黨是贏得最多議席的單一政黨,因此,團結黨仍然擁有合法權力在未有絕對大多數議席情況下成立政府,稍後團結黨決定如何成立更強穩的聯盟是之後的政治發展過程。」他如此表示。

第13屆全國大選的公正黨、行動黨及伊斯蘭黨,就與當時1990年的沙統、自民黨及人民正義黨聯盟情況一模一樣,同是未註冊政黨聯盟,因此,民聯在法律規定下三黨無法以一黨作計,無論是聯邦或是沙巴民聯三黨, 均以各自不同的標誌競選,並非一個政黨;非政府組織(NGO)領袖沙巴改革陣線的拿督拉津和沙巴攺革聯盟的拿督威弗烈邦布寧,在沙巴憲法下被歸納為非政黨領袖,因此,兩人並未符合成立州政府的合法資格。

楊德利指出,伊斯蘭黨及行動黨只競選极少的議席,因此,不可能取得符合憲法規定下的大多數議席之條件,在州議席競選中,兩黨變成了完全無關的課題;沙巴公正黨和立新黨,皆競選超過40州議席,其中,沙巴公正黨出現奇怪的搭配給合兩個非政府組織參插其中,究竟如何克服有關障礙則靜待其變。

沙巴進步黨是一個沙巴註冊政黨,完全符合沙巴州憲法條規。也是前首長的楊德利指出,國陣成員黨在統一的標誌及政黨聯盟下競選,沙巴國陣首席部長人選同時必需是沙巴國陣主席,有關情況只限沙巴,並未在其他州屬發生。

他舉例說:「檳城國陣主席一般是來自巫統(阿都拉巴達威、安華依布拉欣),然而,其州首長人選來自民政黨;就現在的檳城行動黨主席為曹觀友,但其首長卻不是曹氏;雪蘭莪州公正黨主席為阿茲敏阿利,出任州務大臣的可以是丹斯里卡立依布拉欣,這是因為在其他州憲法是容許的,惟沙巴基於憲法有特殊規定而不被允許。」

他表示,倘若國陣獲勝大多數州議席,沙巴憲法規定首長人選必需是沙巴國陣主席,州元首必需遵照1990年憲法修改委任首席部長,國陣全國主席是否更換沙巴國陣主席兼州首長則是之後的事。楊德利進一步解釋,如果沙巴進步黨贏得大多數州議席位,首長人選則必需是在州議席競選中獲勝的進步黨領袖(主席)。

沙巴進步黨大開與其他認同人民自主權的反對黨組成聯合政府。

在來屆大選中,若沒有任何政黨贏取過半大多數席位(31席),假設沙巴國陣贏取20席、沙巴進步黨獲勝20席及其他政黨包括立新黨(8席)、公正黨(10席)、行動黨(1席)、伊斯蘭黨(1席),屆時將出現「無多數議會」;當這種情況出現, 州元首將委任獲得最多席位的政黨組成「無多數議席政府」,該政府必需在第一次州議會上獲得過半大多數議員支持其領導,由於公正黨、伊斯蘭黨及行動黨使用不同標誌競選,因此三黨聯合的席位並不能作為單一政黨計算。

楊德利重申,沙巴進步黨的立場十分鮮明,無論贏得過半大多數席位或只得少數不過半議席,進步黨願意與其他反對黨組成聯合政府,其大前提必需在沙巴主要課題上達成共矢,包括維護沙巴自主權、沙巴身份證及土地改革全面在州內落實,為沙巴帶來穩定的政治局勢。

沙巴進步黨誓言,嚴厲拒絕在民聯入主布城後,以接收來自沙巴國陣的跳槽政客以達到大多數州議席,西馬採取「反向接管」(Reverse Takeover)沙巴州政權方式,執掌州政權,因為這樣將會使到巫統舊部重新掌權,以巫統「青蛙政客」取代固有的巫統,這是無法被接受的,同時將會對沙巴造成更嚴重的傷害,後患無窮!

楊德利說:「當國陣於5.05敗陣喪失聯邦政權後,國陣成員黨如團結黨、自民黨及民統黨將率先退出國陣,這將形成沙巴全新政治局面,由沙巴本土政黨執掌沙巴政權,並非進口的馬來亞政黨;沙巴公正黨於本週發生的退黨引發公正黨政治勢力衰敗破局難挽,這也是促使沙巴回歸到本土政黨管理的趨勢成形,惟先決條件必需於大選中擊敗國陣巫統。」

2013-4-27  詩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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