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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October 13, 2012

處理遲報出生紙偏袒外國人 依力指聯邦持雙重標準

(亞庇十一日訊)實邦加國會議員拿督依力馬貞文昨天指責聯邦政府在    處理遲報報生紙事項時,持雙重標準,偏袒外國小孩。

他說,聯邦政府這種作法明顯不利土生沙巴小孩,對偏遠郊區人士極度不公平,因為當中許多並沒有報生紙。

他指出,就算他們最終獲得地方領袖協助而取得官方證件,文件上還是會給蓋上一個紅印,說明「遲註冊」。

根據沙巴生死註冊法令第123條文註明,凡嬰兒出世十四天內未註冊者,皆歸於遲註冊解。

他說:「法令註明這些小孩在申請身份證之前,必須先得到地庭一級主簿管認證才可。可是這些條文卻似乎對外國人起不了作用。」

依力馬貞文表示,自己最近在國會提呈有關課題時,卻得到內政部長讓人難以信服的回答。

據一名曾經處理許多類似遲報生案件的亞庇土著法庭法官表示,這種現象就好像是讓外國人走捷徑獲得身份證,情況讓人非常擔憂。

內政部長回答提問時表示,國家註冊局在處理外國申請者時,只須核對申請者父母護照資料即可,而無須經過法庭對證手續。

依力說:「這簡直是偏袒,雙重標準。分明是為了方便讓外國小孩獲得公民權。就不知道這許多遲報生小孩當,到底有多少是外國人。也只有沙巴有這種措施。」

他表示,相信已有成千上萬人乾脆繞過這個程序,直接到布城登記。因此他要求政府命令有關部門必須依章辦事,禁止遲報生者繞道註冊。

他說:「州府有權限糾正這些事情,可是卻不知何故,似乎對此事採取睜隻眼閉隻眼。我們有必要推出身份證明文件,以分辨沙巴人民和這些所的『馬來西亞人』。」
2012-10-12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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