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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rch 29, 2012

謝秋菊劉德泉反對新增第10A(2)條文 促闡明“利益攸關者”

謝秋菊和拿督劉德泉反對在修訂沙巴徵用土地法令下新增的
第10A(2)條文記者召待會上。
(亞庇訊)沙巴進步黨籍路陽區州議員謝秋菊和里卡士區州議員拿督劉德泉反對在修訂沙巴徵用土地法令下新增的第10A(2)條文,認為州政府有必要對此條文下的利益攸關者之詳細定義作出解釋。

謝秋菊說,在該個條文下,州政府在州元首撤銷徵用土地後,將把土地歸還予原主和其他利益攸關者”(the person interested),然而卻未詳加闡明有關利益攸關者的定義。

因此,我要求州政府作出解釋,到底是與原地主利益攸關者或任何對該土地有興趣者,在保障原地主的權益外,也以免各方會錯誤詮釋該條文。

謝秋菊和劉德泉是針對該法令在晉入辯論環節時,在野斯里丹絨區州議員黃仕平和她本人試圖參與辯論遭拒後召開新聞發佈會,發表有關談話。


謝秋菊亦表示對當時主持會議的副議長尊尼摩西頓之不允許再辯論議決感到遺憾,指後者違反了州議會的民主程序。

事緣黃氏要參與辯論該法令時,副州議長基於沒有人站起身參與辯論而宣佈二讀辯論結束。

無論如何,謝氏不滿為何副州議長不給坐在其身旁的黃氏和她參與辯論?不管謝黃两人如何對質和提出要求,副州議長堅持議決辯論環節已過而不讓任何人再辯論。

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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