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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2, 2012

杨德利:身為大马沙巴人 应争取自主权

楊德利在亞庇某酒店舉行的政治「地方分權」座談會上
發言時攝,右一為劉鎮東及右二為黃進發。
(本报亚庇一日讯)沙巴进步党主席拿督杨德利表示,身為马来西亚沙巴人民,应该争取自主权。

他说,地方分权和自主权是「反义词」,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在地方分权主义下,州没有本身固有的权力,而是由强大的联邦政府将一些权力分散下来,联邦政府也可单方面将权力撤回。

他说,相反的,自主权,则是州本身固有一定权力,本身就是那地方的主人,对事情有决定权,他相信马来西亚立国时的政府际委员会报告(IGC report)给予沙巴充裕的权力。

提及自主权时,他以石油和天然气為例,由於在立国契约上只指州的「矿物」归联邦政府所有,结果若干年后在沙巴发掘到石油和天然气时,引起有关石油和天然气是否归纳為「矿物」,也导致联邦最终拟订石油法令,沙巴也得到5%石油税。

他说,沙巴州由谁担任首长,应该是谁得到最多州议员支持谁就担任首长,但现今情况已演变成由吉隆坡来决定,法律和技术上则要得到州元首御准。

「现今国阵主席决定谁担任州国阵主席和首长,而不是以六十名州议员的意见為準。」

他表示,只要西马政党直接参与州政治,不管沙巴州议员发表什麼意见,前者都有绝对的主控权。

杨德利是今日在亚庇某酒店,举行的政治「地方分权」座谈会上,如此表示。

另一位讲员黄进发演讲时指出,沙巴州政府应该向联邦政府争取更多的权力,有些领域州和联邦政府可以共同掌权,如教育、治安、交通和通迅等。

他举例,如沙巴政府可以考虑管理海运,1963年成立马来西亚时,新加坡就持有海运管理权。

他也认為沙砂州政府,应该坚持掌控现今的移民法,不应放弃。

「在中国、俄罗斯和印尼的一些较小州属,也有本身的移民法,地方政府可以决定谁人可以进入该州,这是他们保护本身权益必要的条件,我本身是认同的。」

「然而问题是,在沙巴,西马人进来要经过法律程序,外国人却可以转眼就成為公民,这个问题不应持续发生。」

他认為,外国人若要成為马来西亚沙巴公民,除了得到联邦移民厅批准,还需得到州政府的允许。

他说,有些人将立国的廿条款看為沙巴的「希望」,但对他而言,当中很多条款已经落伍,廿条款也没有充份保护到沙砂的权益。

他表示,马来亚半岛当年若没有东马两州的配合,就不能脱离殖民政府,这是事实,许多人指责马来亚统治沙巴,但若没有东马政客从中「助虐」,这些现象就不会形成。

他呼吁沙巴人民不要让一个政府太强大,否则人民就无法做主,沙巴人民不该让西马或东马的政党,有太大的权势,以致人民的要求不受重视。

他建议,除了权力外,州政府也应该设法争取更高的收益,如徵收所得税、石油税或非间接税收等,以提高州政府的收入。

「有人认為地方分权会造成国家分裂,但其实地方分权人民的投诉会减少,要造成国家分裂会更困难,因為如此一来「买票」很难,如果西马担心失去东马,那东马将得到更多好处。」

2012-05-02诗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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