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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November 23, 2011

哈里士起訴楊德利誹謗案續審



【亞庇廿二日訊】前沙巴首席部長丹斯里哈里士起訴沙巴進步黨與拿督楊德利誹誘案,辯方証人指有報導價值,另一証人則認為應登上部落格讓更多大馬人知道,以 要求政府「重新調查」。

辯方沙巴進步黨與楊德利乃由拿督沈觀益與弗拉蒂絲律師代表,第一証人完成供証後,第二証人為英文每日快報記者克里士多弗馬士基倫,四十二歲,服務報界十四 年。


他証實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晚上到嘉杜文化協會採訪話望生區國會議員東姑拉沙里在一項「沙巴石油給誰」講座會,聽到東姑拉沙里說及「一九七六年六月六 日空難之前,東姑拉沙里受到哈里士邀請,飛機起飛前脫下安全帶與哈里士改搭另一架飛機去古達,而逃過一劫」說法,認為很有新聞價值,而加以報導。 他說,東姑拉沙里當晚講座會之後,沒有召開記者招待會,所以他沒有向東姑拉沙里尋求進一步証實,而他也沒有向出席的整一千人任何人尋求証實東姑拉沙里的言 論。 

辯方第三証人為部落客羅納察爾士克拉欣,五十一歲,供証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午餐時間,他在亞庇凱悅酒店與東姑拉沙里作專訪透露「飛來亞庇前受邀乘搭另 一架飛機去古達,逃過一劫」。他認為是非常「震驚性的資料」,問東姑會不會在晚上的講座會再講一次?結果東姑拉沙里果然在講座會上再講「逃過一劫」經歷, 不過用詞略有不同。 証人羅納說,講座會舉行後,他有向東姑拉沙里握手祝賀對方講出大部份大馬人藏在心中卅四年的疑問。 

部落客羅納繼續供証,說他為了讓大馬人都知道這事將此「震驚性資料」(DEVASTAING INFORMATION)登入其部落格,結果吸引人次點擊。 

第三証人不同意部落格貼文 有暗示起訴人涉及空難 受到哈里士代表律師特拉沃的盤問時,証人回答,他的部落格有三篇文章,但不同意有暗示起訴人涉及有關空難,只是要求設立調查委員會重新調查,以釋眾多大馬 人,特別是沙巴人心中疑惑。 

回答哈里士另一律師尤奴馬林京的盤問時,部落客羅納說,他的貼文提及「政治暗殺」(POLITICAL ASSASINATE)是在文句背後加個問號,並沒有暗示起訴人涉及。 關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嘉杜文協會禮堂舉行「沙巴石油給誰」(MINYAK SABAH UNTUK SIAPA)講座會,証人說,他詢問東姑拉沙里將「震驚性資料」再講一次,讓更多人知道空難前發生何事,不然,証人說,他會尋求主辦當局給予十分鐘,由他 (証人)將此「震驚性資料」公諸於大眾。 

回答答辯人律師沈觀益的重複盤問時,部落客羅納說,與東姑拉沙里午餐專訪到講座會舉行前,這段時間,他沒有與東姑拉沙里會面或通電話,也不會認為東姑拉沙 里會改變主意,不會在講座會上講「震驚資料」。 案仍續審中。 


华侨日报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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