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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rch 1, 2012

哈里士起訴誹謗勝訴 楊德利須賠百萬令吉

【亞庇廿九日馬新社訊】沙巴前首席部長丹斯里哈里士起訴沙前首長楊德利誹謗他與“六六空難” 有關一案,亞庇法庭今天判哈里士勝訴,楊德利需賠償一百萬令吉。

“六六空難”發生在一九七六年六月六月,當時沙巴九名內閣部長中的其中四人,包括首席部長敦法史蒂芬搭乘的澳洲制諾曼型號飛機從納閩飛返亞庇,準備降落在丹容亞路機埸時墜機, 他們與機上其餘七名乘客皆不幸罹難。

法官拿督阿都拉曼在判詞中説,雖然楊德利要求重新調查“六六空難”並 沒有錯,不過,他發表的“哈里士的手染血”的言論過分。

他認爲,楊德利使用的“罪案”及“殺害”字眼對哈里士是一種誹謗,令人誤以爲哈里士一早知道有飛機將失事,並讓敦法施蒂芬死亡好讓本身當上沙巴首長。

哈里士針對楊德利指他與上述飛機失事有關而入稟法庭要求五千萬令吉賠 償,他將楊德利列爲第一答辯人,沙巴進步黨爲第二答辯人。

阿都拉曼説,在考量答辯人的行爲,以及其言論仍破壞哈里士的名譽下,一百萬令吉是合理賠償。

這種行爲對起訴人殘酷。”法庭也諭令楊德利賠償八巴仙賠償金利息。

楊德利聞判後表情平靜及微笑,哈里士今天沒有出席法庭。

阿都拉曼説,楊德利只是根據話望生區國會議員東姑拉沙里的“新資 訊”,而指控“哈里士的手染血”及有罪案因素而需要進行調查,因此楊德利的言論過分及有惡意。

此案於去年十一月十六曰開庭時, 哈里士吿訴法庭,楊德利以東姑拉沙里 聲稱本身在最後一分鐘離開上述飛機而挽回性命的言論,而要求重新調查此案的立場錯誤。

法庭以兩名答辯人無法提供合理理 由爲由,駁回楊德利及沙巴進步黨 要求暫缓執行判決直到上訴。楊德利及沙巴進步黨的代表律師是拿督沈觀益,哈里士的代表律師爲尤諾夫。 此案於去年十二月廿三日審結。2012-03-01華僑日報

1 comment:

  1. 人做事,天在看。

    失钱财事小,不仁义事大!
    法外有天,岂让败君胡判胡为。
    因果回报自有时,以子民共进退!

    -“留取丹心照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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