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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9, 2016

发动网上签名促重拟宪法 安迪:若伊刑法通过 沙砂与西马司法分家

安迪西狄:「沙巴及砂拉越的回教徒与马来亚的回教徒可不一样,在沙砂实施伊刑法,其实是剥削回教徒的权益。」

(本报讯)拥有学者背景的回教徒籍沙巴进步党署理主席安迪西狄日前发动十点网上签名诉求运动,以促联邦政府及全体国会议员重新谈判拟订全新联邦宪法,并一旦国会通过由大马伊斯兰党主席拿督哈迪阿旺提呈的有关伊刑法私人法案,沙巴及砂拉越应与西马在司法上分家。

他昨日表示,倘西马方面执法落实伊刑法,则沙巴及砂拉越乃至各州都应有自主权处理有关问题。

他说:「沙砂不应掉入西马政治纠纷中,除了原本的回教法律,我们不要新的伊刑法出现,这也正好符合自主权概念。」

安迪西狄是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这麽表示。他表示,沙砂本来就在一九六三年大马立国协议、《廿条款》、《十八条款》下拥有自主权,惟联邦政府过后逐步将之中央化。

该网上签名诉求运动的网址是:www.change.org/p/federal-government-of-malaysia-renegotiate-federal-constitution?lang=en-GB。

安迪表示,他是基于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在国会为哈迪开路,而让后者提呈有关伊刑法之私人法案,而决定发动该运动,因为这显示联邦政府逐步乖离大马作为世俗国的问题。

他说:「在我们成立大马时,这是世俗国,也享有宗教自由,这是我们极为关心之事。」

他指出,如果不是当年大马作为世俗国的承诺,沙砂宁可继续成为英殖民地。安迪表示,哈迪的法案旨在将现有的国内回教法庭的「三、五、六限制」开放,那就是该法庭不再是只能下判坐牢不超过三年、罚款不超过五千元及鞭笞不超过六千的刑罚,而吉兰丹及登嘉楼二州早前通过的伊刑法,就可生效。

他说,在该两州的伊刑法下,通奸者可被鞭笞一百下、喝酒被鞭笞四十至八十下等。

他说:「沙巴及砂拉越的回教徒与马来亚的回教徒可不一样,在沙砂实施伊刑法,其实是剥削回教徒的权益。」
09/06/2016  亚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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