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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November 25, 2014

哈里士与杨德利诽谤诉讼 获准上诉联邦法庭


(亚庇24日讯)沙巴前首长丹斯里哈里士就拿督杨德利发表“重新开档调查六六空难”的诽谤诉讼,高庭判胜诉而遭上诉庭推翻判决,而向联邦法院上诉,结果法院五司今天一致判决批准发出准令,让哈里士进行上诉。

由马来亚大法官朱基菲阿末马京奴汀主审的联邦法院,聆审哈里士申请准令的八项诉求及理由后,一致判决批准其中一项诉求:“辩方可否授引有限度特别待遇(QUALIFIED PRIVILEGE)为辩护,依据真实性或准备性存疑的资讯,而发表诽谤性文告是否多余或已无需要”,以便哈里士入禀寻求法院加以诠释和作出判决。

哈里士乃由尤诺马宁京律师与克沃马宁京律师代表;杨德利与沙巴进步党仍由拿督沈观益律师代表,另四位法院法官︰苏里雅帝、阿末马诺、哈芝莫哈末阿班迪及南利阿里。

哈里士乃针对杨氏于2010年4月5日及9日的两篇文告而兴讼,杨氏指前来沙巴演讲的东姑拉沙里透露,76年6月6日发生的沙巴空难前,他受邀乘搭另一驾飞机而逃过劫难,杨氏认为这是“新案情”而要求政府“重启调查”,哈里士认为杨氏言外之意暗示他阴谋夺权而构成诽谤,索求名誉捐失赔偿。

直到2012年2月29日高庭宣判哈里士胜诉,进步党与杨德利须赔偿100万令吉名誉损失,惟后者上诉至上诉庭,去年11月18日上诉庭三司聆审后,宣判推翻高庭的判决,谕令哈里士归还100百万令吉,以及支付堂费15万令吉。

图:杨德利与沈观益律师等休庭后离开法庭。
2014/11/25 诗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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