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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4, 2014

非法移民投票课题引起诉讼 杨德利起诉王鸿俊与行动党诽谤 索偿4百万元

(本报讯)沙巴进步党主席拿督杨德利就“被指控涉及非法移民投票”课题, 起诉里卡士区州议员王鸿俊与行动党诽谤;索偿共四百万元诉讼案,昨进行"案件管理”,髙庭谕令诉辩双方提呈书面陈词,将另择定审讯日期。

诉方杨德利与进步党是由杨志女与彼 得马拉津律师代表,答辩方王鸿俊与行动党由吴佩霓律师代表,三人进入高庭助理主簿官史帝夫拉迪古的内庭,进行“案件管理”会议。

杨志文律师较后受询时证实,髙庭针对诉方于2013年12月30曰人禀的总共三项诉讼,以及2014年1月13日入稟的第四项诉讼,谕令诉辩双方提呈书面陈词,即辩方须在3月14.日或之前提呈陈词,而诉方则在3月28日或之前提呈回覆对方论点的书面陈词,他将另行安排审讯曰期。

在四项诉讼中,诉方各索求一百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其中三项诉讼中王鸿俊与行动党被列为答辩人,另一项诉讼是针对王氏在面子书的言论,只有王氏被列为答辩人。

诉方的第一项诉讼乃针对2013年1 月24日在<婆罗洲邮报>:发表辩方的文 告,诉方指他被指控“参与涉及非法移民投票”,第二项诉讼有关辩方于2013年1 月25日在英文<每日快报>发表“进步党也依靠非法移民"而兴讼,因为诉方要求道歉,但不获辩方理会而兴讼。

第三项诉讼关于辩方在UNITED BORNEO FRONT (UBF)面.子书贴文,指控杨氏与进步党受贿参选以分散选票;而第四项诉讼乃有关2013年5月4 日,大选投票日前一天,辩方在<华侨日报> 及";<诗华日报>刊登半版广告,杨氏指广告内容指他对非法移民课题不协调,是完全不正确和具诽谤性的。

在所有四项诉讼中,杨氏与进步党寻求高庭宣判辩方惩罚性赔偿,以及发出庭令阻止王氏与行动党或其他来自党内人 士继续刊登类似的文告。

拿督杨德利与进步党宣传主任张碧华及符福明,昨天也出现法庭。杨氏拒绝发言,交由杨志文律师向报界发表详情。

2014/03/04 亚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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