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丹南廿八日讯)沙巴进步党今天声明,於1963年共组马来西亚时拟定的<沙巴廿条款>在任何时候都是有效的!
进步党主席拿督杨德利强调:「<廿条款>绝对是永久有效,因这条款无截止期限。不幸的,在沙巴的领袖 ,却不愿為这维护沙巴权利的条款作出捍卫。」
「譬如沙巴州议长拿督沙礼敦赛益,日前就发表了<沙巴廿条款>无效了的言论。」
杨德利表示,对沙巴最重要的文件,乃是<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而这契约迄今依然生效,因这并没有截止期限。所以<廿条款>同样是有效的。
他是於今天,在甘榜嘉龙主持沙巴进步党2012年度州级丰收节庆典时,这麼表示。
在场者包括:进步党顾问兼前财长拿督诺曼苏、署理主席兼实邦加区州议员拿督伊力马贞文、里卡士区州议员拿督刘德泉、妇女组主任兼路阳区州议员谢秋菊等人。
事缘,沙里敦赛益日前表示,旨在维护沙巴权益的<廿条款>,在沙巴同意共组马来西亚之际就已无效,因有关条款已成了<马来西亚宪法>的一部份。
「倘若(马来西亚契约)不再,这意味着马来西亚的存在将随之消逝。」也是前首长的杨德利如是补充。
他强调,<马来西亚契约>第八条已阐明<廿条款>所有的条例,包括婆罗洲化都务必被执行。
2012-5-29 诗华日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