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馨月 |
她說,把「地方分權」與「自主權」相提並論是不可思議的,「地方分權」與「自主權」可以說是「風馬牛不相及」。「地方分權」是政策性的主張,而「自主權」是制度上的課題,把二事件論為一談似乎有誤導之嫌。
“沙巴行動黨知道在現有的政黨制度上,該黨是無法給沙巴人民一個真正的「自主權」,為了彌補「沙巴自主權」的問題,故意賣弄文章把民聯「橙皮書」的「地方分權」當作是賦予沙巴子民的「自主權」…這種不誠實的作法遲早會受到沙巴選民的唾棄!”
張馨月強調,無可否認,沙巴子民尤其是非回教土著都非常關心沙巴自主權,同時也非常希望能恢復1963年成立馬來西亞協議書中的廿條款項,讓沙巴子民再次擁有「自主權」。
她說,自從國陣巫統控制沙巴州後,沙巴子民對於很多重要事件都失去了發言權,比如沙巴子民希望早日解決非法移民課題而要求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但由西馬控制的巫統國陣政府,為了私利至今仍不肯成立此皇委會。
“雖然國陣成員黨如團結黨、民統黨及自民黨都公開要求成立皇委會,但在政黨制度上,本州首長仍是由西馬巫統所委任,因此州內閣至今都沒有正式要求聯邦政府成立皇委會,加上州內閣也是受西馬政黨控制而完全失去了「自主權」。”2012-02-25亞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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