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This Blog

Monday, February 27, 2012

陳罕強:在任首席部長時 楊德利曾撥地給華校

陳罕強
(本報訊)沙巴進步黨副主席陳罕強指出,撥地予學校用途實屬首席部長的權力與職責,因此未有撥地供學校或教育用途首長乃責無旁貸。

他說,擔任九年首長的慕沙根本就未有顧及教育惠民事宜,因此在任期內根本也沒有撥地予學校,就連身為華人的檳城首長林冠英,也未有在任期之內撥地予學校充作教育發展之用途,反觀進步黨主席拿督楊德利任首長短短兩年,就已撥出土地供學校作為教育發展用途。

“在楊德利任州首長時所撥給的教育土地,包括斗湖五英畝商業地撥予巴華獨中作為「以地養校」之用、八英畝位於亞庇市哥隆邦區中華第三校地撥予亞庇中華商會作為華小搬遷之用、撥地予亞庇中華新課室校地、里卡士中華學校停車場、山打根眾小學校地及山打根雙修改制國中的校地。”

也是進步黨下南南聯委會副主席的陳罕強是於前晚在下南南加雅海鮮樓出席沙巴進步黨土地政策改革及經濟計劃演說會時,發表有關談話。

他重申,撥給土地輔助學校是州首長的權力,根本無需交由聯邦決定,在乎於相關首長是否有幫助推動及發展州內教育的意願。

有鑑於此,他也呼籲人民在選擇領袖時,必需選擇支持真正把人民利益作為大前提的領袖,同時政府是由人民選擇,此乃不爭之事實。2012-02-27亞洲時報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