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This Blog

Monday, March 9, 2015

谢秋菊:有权分享税收 沙应勇于向联邦争取

(本报亚庇八日讯)沙巴进步党署理主席谢秋菊重申,联邦宪法保障,沙巴州有权分享联邦向沙巴所课取税收,惟沙巴州政府应勇于向联邦争取。

她表示,由外交部长拿督斯里阿尼化阿曼昨日在沙巴大学举行的「1963年成立马来西亚契约」,再次强调联邦宪法所列明的沙巴的权益,其中一项在联邦宪法第10表第4部2(1)条文中更指出,沙巴有权获得特别拨款。

也是前路阳州议员的谢秋菊表示,她以往也曾提及这项特别拨款,并催促州政府向联邦提出,沙巴有权分享联邦自沙巴课取的收益。

然而,基于沙巴州的国阵领袖都听命于联邦,她的呼声未受理会。

她表示,国阵政府领袖都已认同沙砂是国阵的定期存款州,沙砂如今发出要争取更大自主权的呼声,不会再被置之不理,也是沙巴巫统署理主席的沙巴州议长拿督沙礼赛益早前要求部份自主权的声音,也受到副首长丹斯里百林吉丁岸的支持与回响。

「但这不能只停留于唇舌,他们要有更大的勇气来为沙巴汉争取利益。」

她认为沙巴州政府应仿效砂拉越州政府,捍卫沙巴权益,需知40%的联邦政府收益来自沙巴,而联邦宪法内经保障沙巴的权益,为此,只要州政府具有政治意愿,争取并非是很艰难的事。

她说,沙巴关税局经宣布,今年4月1日起,预料可在沙巴课取12亿令吉的消费税,根据联邦宪法赋于沙巴的权力,沙巴州政府应向联邦索回其中4亿8千万令吉的税收。

「除了消费税之外,其他联邦从沙巴课取的税务如所得税,销售税和其他税收等,都应该把一定比例的税收给回沙巴。」

她强调,州政府应即刻行动,争取回属于沙巴人民的权益,毕竟这是联邦宪法赋予沙巴的保障。
2015/03/09 诗华日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