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六六空难言论起诉杨德利诽谤要求赔偿五千万
哈里士出庭供证 不同意未有明确调查结果说法
(本报讯)沙巴前首席部长丹斯里哈里士起诉拿督杨德利与进步党就“六六空难”言论具诽谤而索偿5千万元名誉损失案,昨天开审,哈里士供证指六六空难的验尸庭已作出报告,不同意未有明确调查结果的说法。
起诉人哈里士由尤诺马宁京律师与其子特拉沃律师代表;答辩人拿督杨德利与沙巴进步党由拿督沈观益与花拉蒂丝律师代表。
●杨德利乃于去年4月5日针对吉兰丹话望生区国会议员东姑拉沙里透露76年6月6日自己在空难发生之前,被哈里士请出飞机而逃过死劫,发表文告要求重新调查有关空难,因为出现这种说法是新的案情。
后来,哈里士发表说东姑拉沙里根本不曾计划从纳闽飞来亚庇,相反的,东姑拉沙里打算与当时的砂州首长敦拉曼耶谷乘飞机去古达,再坐直升机去邦基岛的。他因 此认为杨氏“要求重新开档调查六六坠机事件”对他存有诽谤而索取5千万元损失,要求法庭发出庭令阻止答辩人或其代理继续发表、印刷对起诉人造成诽谤的言 论。
●起诉人律师尤诺马宁京在开审陈词中指出,诉方将佐证答辩人发表的文告意思是指起诉人参与:暗杀已故前首席部长敦法及意图在其死后夺权,代替他成为首席部长,尽快促成沙巴与联邦政府签署石油合约,以及将沙巴石油财富交予联邦政府。
●哈里士已在上星期提呈其厚达十三页书面证词,昨上庭加以证实后,接受答辩人代表律师沈观益的盘问,回答说六六空难后,由联邦交通部设立调查委员会,它是联邦负责事务,不属于州政府负责。
他说,此事件的验尸庭后来作出一份报告,当时的验尸庭庭主是安沙里阿都拉,他仍健在。
回答另一问题时,哈里士同意对方所指,当时有一本书曾作出报告,指六六空难是四项因素造成:(一)飞机超载;(二)飞机师误判;(三)飞机结构设计问题;以及(四)被阴谋破坏。他说有关空难的验尸庭报告,曾在州内阁作出汇报。
案仍续审中。
亚洲时报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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