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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13, 2013

哈里士:若不滿大馬成立 進步黨可設法贏取三分二議席 屆時修憲讓沙砂脫離大馬

【亞庇十二日訊】前首長丹斯里哈里士建議,若沙巴進步黨對馬來西亞的成立不滿,大可在來屆大選時設法攻下三分之二的國席,並修改憲法,讓沙砂脫離馬來西亞。

"然後你便可在沙巴成立"香蕉共和國",而砂拉越則成立達雅之國,屆時,你還可以封莫哈末諾(人民黨時代財長兼現任沙巴進步黨顧問)為京那峇魯蘇丹,並在砂拉越找個達雅名人成立拉惹布洛克之國。"

他說,"你(楊德利)既然一直認為成立馬來西亞是個錯誤,那我勸告還年青與有很多想法的你,可以在第十四屆大選時,到全馬拉票,攻下超過三分之二的議席,就可以作出改變,到時把馬來西亞改成香蕉共和國,成為第一屆總統,並讓沙砂脫離馬來西亞。"

他最後還補充,若真的成功組成香蕉共和國,他甚至願意擔任國會議長。

哈里士是在昨晚舉行的辯論會上,與楊德利針鋒相對時,數度提出上述建議來諷刺楊氏,卻遭到現場楊氏支持者向他大喝倒采。

彼間,楊德利在廿條款課題上也指出,沙巴在成立馬來西亞契約時簽署的廿條款,應受到尊重,因為這能捍衛沙巴的權益,實行一國兩制,確保沙巴與其他成員馬來亞、新加坡及砂拉越平起平坐。

 "雖說廿條款不能與馬來西亞憲法有衝突之處,但沒有馬來西亞(契約),何來馬來西亞憲法?而現在,就是因為廿條款沒有受到兌現,本州今時今日才會喪失諸多特權。"

而哈里士表示,廿條款的項目都被聯邦憲法所概括,況且,也沒有法律說明制定聯邦憲法時要參考馬來西亞契約,所以廿條款並不再生效。

期間,他則質問楊氏本身在擔任首長的兩年,為什麼不針對廿條款一事向聯邦爭取,要等到現在才提。

楊氏回應,在他擔任首長時,前首相馬哈迪擁有極大的權力,甚至還有可以縮減九位蘇丹的特權。

 "更何況當時我要優先處理的是沙巴治安的問題,所以若要到三寶顏及印尼各地訪問搞好雙邊關係,乃需要聯邦的大力支持,因此必須暫時放下有關沙巴特權的問題。"

他說,當傑菲里於一九八七年提出廿條款課題時,最後被內政部以內安法令逮捕,但現今一黨獨大的局面不再,整個國家政局改變,沙巴和砂拉越應抓緊這個機會,向聯邦爭取更多的權益。

"如果傑菲里現在爭取廿條款的落實而被內安法令逮捕,我想他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持。"
2013/10/13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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