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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13, 2013

哈里士為86年暴動辯護 指是團結黨背叛與沙統盟約導致

(本報訊)前首長丹斯里哈里士承認,1986年暴動確實引起了一些縱火傷人事件,但強調州内馬來人與穆斯林群體發動的和平示威行動乃情非得已。

他說,1985年州選舉期間,沙巴團結黨與沙統簽署協議,若兩黨共同贏得四十八席中的多數議席,便合作推翻沙巴人民聯盟,一同組成聯合政府。

“此協議乃由已故敦慕斯達法代表沙統,以及丹斯里百林吉丁岸代表團結黨簽署,並獲得高庭承認,而當時拿督楊德利也是團結黨,這個背叛沙統(馬來人及穆斯林)之政黨的最高理事會成員之一。”

他指出,此情況若在其他國家來說,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因爲這可是涉及種族與宗教。

他在前晚舉行的與楊德利公開辯論會上指出,當年團結黨贏得四十八席中的廿六席(多數席二席)時,若計算沙統與沙巴人民聯盟聯合所得之總票數是多於團結黨的,但該黨不但毀約及背叛沙統,還自己成立政府。

“我清楚記得,在最終成績公佈後,已故敦慕斯達法曾派代表向六位人民聯盟的黨員,是否要支持沙統,有關代表也告訴我,沙統被團結黨背叛了,然後我便告訴那六位人民聯盟的黨員,他們可選擇是否要支持沙統。”

當時,敦慕斯達法也曾多次嘗試致電丹斯里百林,但是後者卻不願與其通話。眼見此情況,敦慕斯達法才相信已被團結黨和百林背叛,在無從選擇下唯有前往州元首府聲討首長職,以保守一個多元種族的政府。

“他跟我說,如果他獲委為首長,便能夠有條件與團結黨交易,以成立一個聯合政府。”

哈里士認爲,敦慕斯達法和沙統在被背叛和被剝奪成立一個多元種族或聯合政府的情況下,之後他所採取的行動是可以理解的。

“馬來人和穆斯林群體深刻清楚到一個國家的政府是非常重要的,因爲政府能夠決定一個國家和人民的未來,政府可以摧毀或讓一個國家與人民,包括種族和宗教繁榮起來。”

他也透露,多米尼和詹姆斯伯特里這兩位被新加坡永久禁止入境的人,更是協助團結黨背叛沙統的關鍵,他們之後還獲得團結黨政府“獎勵”三萬公頃的土地,一塊原為人民聯盟在拿篤實南加為無土地之沙巴漢所保留的土地。據悉,他們兩人之後以一千二百萬令吉將該土地出售。

因此,他覺得作爲團結黨政府高級内閣成員之一的楊德利,應該為該政黨執政九年間所做出的事情負責任,這包括:

a)在公共服務、獎學金和商機方面,削減馬來人與穆斯林群體的權益;
b)撤回與廢除沙巴基金會内屬於沙巴漢的四十萬股;
c)將原為人民聯盟為六萬名無土地之沙巴漢(每人十五公頃)保留的九十萬零三百卅公頃土地中的六十萬公頃土地售予吉隆坡公司;
d)將政府資產以低於市價售出;
e)團結黨政府“獎勵” 多米尼和詹姆斯伯特里三萬公頃的土地;

“因此,自覺對人們權益有責任的本州馬來人與穆斯林群體才會選擇和平示威,而身同胞的我在看見同伴們被團結黨和楊氏背叛後,我也加入有關示威行動,以示支持與嘗試壓抑他們的怒氣和鬱悶。”(070)
2013/10/13亞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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