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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ne 19, 2011

拿篤煤電廠計劃取消後

拿篤煤電廠計劃取消後
須賠償承包商六千餘萬

進步黨吳炳強狠批政府未聽民意

【斗湖十八日訊】沙巴進步黨最高理事吳炳強今日抨擊政府揮霍無度,拿篤煤電廠計劃未經深思熟慮遭人民反對及終止後,還要賠上六千萬巨款等同浪費人民血汗錢!

他強調,當政者必需對發展計劃有深思熟慮的遠見和聽從民意的容人之量外,更必需具備謹慎的辦事態度,以避免作出揮霍無度的愚民政策。

拿篤煤電廠由始至終未曾為沙巴人民帶來任何惠益,更引起不斷的反對浪潮和沸騰的民怨。

如今終於懂得順應民情,擺免煤電廠工程。然而人民滿以為事件終於告一段落之際,我國能源,綠色工藝與水務部長拿督斯里陳華貴竟宣布煤電廠計劃被取消後需要賠償中國承包啇2千250萬美金(約6千814萬令吉)。

他坦言人民從未享受過什麼,國家也從來未得到過什麼,如今工程被終止就得向承包商賠償高達六千餘萬令吉的賠償金。

他置疑我國政府在煤電廠事件上是否被出賣到一個不公平的地位上,竟然會與承包商簽署一份需要六千餘令吉的賠償條約書。

他指責,這份不平等條約是否我國代表方面根本不懂得做生意,竟自願將我國的國家利益擺到一個完全吃虧的位置上。或者是別有所圖,而自願地把國家利益放到一個完全吃虧的位置上。

同類似事件為何總會發生在我國的大型建築工程上,星加坡第二大橋如是,拿篤煤電廠也步其後塵,計劃取消還要賠錢!

其他賠錢計劃與活動更是多不勝數,原本免費的竟要花百萬令吉,原本百萬預算的活動竟以千萬令吉要人民賣單。

除此之外,政府在五年前,即2006年宣布在拿篤耗資十億建煤電廠,但遲至2008年2月才與中國承包商簽約。

為何政府在2006年至2008年期間不能夠將人民意願聽進耳內,未能正視民怨和反對之聲,及時懸崖勒馬糾正錯誤。而要繼續堅持已見,在長達兩年多反對浪潮不斷湧現之下,還要堅持與中國煤電廠承包商簽約,這只能說明現任政府根本不重視民意!也不懂得珍惜國家資源!

他指責說,政府不應該凡事都先斬後奏,更不能一意孤行,以致平白浪費國家資源,使國家和人民蒙受損失。

他強調,國家資源的善用是當政者的責任,但國家資源絕對不是當政者的私人財產可隨意揮霍,政府所花的一分一毫都必需對人民負責!現任政府揮霍無度的陋習已不斷積聚民怨的主要原因!

2011-06-19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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