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入禀人:拿督杨德利(沙巴进步党主席),进步党副主席拿督苏益慕达立,沙巴联阵秘书爱德华达古,进步党选举委会主任查毕利苏海明。
另三名入禀人为土著团结党署理主席爱德华林古,沙巴人民希望党青年团长佐威利斯马查米及沙巴人民团结党执行秘书阿妮丝蒂西雅。
他们的诉状列首相与选委会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诉状乃通过电子入禀系统提呈;他们由三名律师代表:拿督迈佐马哈、碧娜姬与杨奕智。
他们均以大马选民身份,入禀诉讼杨德利与苏益慕达立来自里卡士区及亚庇(N14及P172),第三人来自吧巴及高坑(P175及N21),第四入禀人来自兰瑙及昆达山(P179及N29),第五人来自斗亚兰及担波罗里(P170及N09),第六人来自马鲁都及丹狄(168及N05)及第七人来自古达及丹绒加布(P167及N2)。
他们要求高庭作出以下宣判:
(一)第一答辩人须行使宪法职责,尽快将沙巴13个新增州议席,提呈国会通过以便在来届大选采用。
(二)要求发出庭令谕令第一答辩人行使在宪法赋予职责,将第二答辩人的报告提呈予国会。
拿督杨德利在其宣誓书中指出,2016年7月28日沙巴州政府宪报颁布,沙巴州议会选区由60个增至73个。
2016年8月9日州立法议会辩论后,以超过三份二多数通过该法案;2016年8月17日州元首赞同上述沙巴州宪法修改法案。
拿督杨德利较后发表说,选举委会的报告,有须寻求国会的决定,并非首相是否批准或拒绝,所以诉方要求法庭发出庭令,谕令首相行使其宪法赋权下的职责,因为我们已给予他足够的时问。
他也表示,他们的诉讼并非要求法庭宣判即将来临的大选中,沙巴的选举无效,而是寻求让首相将沙巴的选委会报告提呈予国会。
「我们不能任由这么重要的课题,现阶段或将来没有解决。」他说。
图示:入禀人手持文件及宪法,与拿督杨德利及代表律师碧娜姬、杨奕智、迈佐马哈等人合摄。
03/04/2018 诗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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