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巴進步黨警告聯邦政府否定立國契約上的《沙巴廿條款》,就等於把沙巴排除在馬來西亞以外,這與拱手把沙巴送予蘇祿無異!
該黨主席拿督楊德利表示,根據國際政府報告(Inter Governmental Report),蘇祿在法律地位全沒有追討沙巴的權力,因為1963年馬來西亞在沙巴、砂拉越、馬來亞半島及新加坡合組建國時的立國契約受到國際認同。
他說,契約中闡明,沙巴屬於馬來西亞州屬領土,其中還包括了最為關鍵的《沙巴廿條款》獲得絕對認同。
“然而,聯邦政府卻否定了收錄在該份約中的《沙巴廿條款》,也促使蘇祿因而認為有關合約經已解除,進而展開追討沙巴行動。”
因此,他認為,我國政府必需關注這一重點,同時也必須嚴謹看待及處理沙巴自主權的議題,切勿自以為是忽略沙巴人民的權益。”
楊德利是於前晚在進步黨在和生園舉辦的第四場咖啡店論政會上發表演說時,這麼表示。
他強調,馬來西亞的架構是建立在1963馬來西亞合約上,在國家成立時已經賦予建國伙伴沙巴及砂拉越自主權,當國家政府越俎否定原來收錄在立國契約的沙巴自主權時,進而引發蘇祿以追討沙巴事件。
儘管如此,聯邦政府為了擴大對於政治權力的控制否定了沙巴自主權,因此導致聯邦產生嚴重矛盾,倘若聯邦仍然否定沙巴自主權意味著否定沙巴屬於馬來西亞的成員。
“蘇祿事件在馬來西亞立國以來五十年並未發生,卻適逢大選將即發生戰火事故波及沙巴人民,事有蹺蹊。”
他也指,在面對蘇祿索討沙巴與還原沙巴自主權之間,相信聯邦政府的選擇是相當明顯的,除此之外別無佳選。
圖示:進步黨主席拿督楊德利警告聯邦政府否定立國契約上的《沙巴廿條款》,就意味著把沙巴排除在馬來西亞以外,這與拱手把沙巴送予蘇祿無異。2013-04-08亚洲时报
2013-04-08亚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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