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This Blog

Thursday, April 19, 2012

下议院三读「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案」 蔡顺梅赞同政府废内安令

拿督蔡順梅
(本报斗湖十八日讯)斗湖区国会议员拿督蔡顺梅今日於国会下议院三读[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案]时对政府废除内安法令表示赞同,但首相必需澄清这是否取代内安法令的唯一法令,因同类法令已给我国民主套上太多的枷锁!

她认為,我国必需切合时代改变废除过时的内安法令,因為我国已不再面对共產党的威胁,而内安法令的一些条款更是有违人权,尤其允许‘扣而不审’的条款更是毫无人权可言。

她置疑安全罪行法案未清楚区分对国家及社会製造动乱与安全威胁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有组织犯罪的定义。同时也质问為何同样对国家与社会带来动乱与威胁的危险物品、武器和危险製造技术并未被归纳在法案之内。

她同时质问法案阐明‘任何企图巔覆最高元首权力的人士将受到对付’条款中所提及的巔覆权力是否包括苏丹和州元首的统治者身份与权力在内。

蔡顺梅也提出两宗发生於本州的重大事件,是否能依此法案处理。第一宗2009年在拿篤发生的焚烧沙巴州旗事件,肇事者為一名自称拥有沙巴主权及向政府索偿的苏洛统治者后裔。

虽然州政府曾多次澄清有关拥权和赔偿都不会受理,但有关方面迄今依然坚持己见。她强调,政府绝对不能允许这类危及马来西亚主权完整的违法行為继续发生。

她要求当局公佈对本事件的应对态度和所採取的行动,让人民尤其沙巴子民了解政府是如何捍卫国家和沙巴主权!

她认為,如果政府选择默不作声等同纵容及允许这些反国家主权完整的元素和行為继续存在,甚至扩大。同时向肇事者及罪犯传达我国政府默许犯罪行為的错误讯息。

第二宗事件為上述肇事者於201122日在亚庇甘榜里卡士宣佈登基為第33代苏洛王朝统治者。此举是否牴触安全罪行法案,同时挑战与巔覆我国最高元首和州元首的统治者权力?

她同时提询第三宗发生於西马的案件,一名女商人遭无故押返警局,并在没有任何明确指示下只要求她‘等’而未解释被扣原因,同时还遭到警员骚扰。

她质问警察滥权事件已层出不穷,更不断被揭发及遭公眾垂骂。有鑑於此,她强烈要求政府清楚公佈警察在处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上的办案程序与守则内容,以透过社会及公眾的有效和明确监督下制止滥权行為继续发生,以及将涉及滥权警员绳之以法!

‘没有人可以凌驾法律!’她强调当局必需為人民釐清执法单位,尤其警方在安全罪行法案下的权限,以防止现有猖狂的滥权风气,并确保我国法令公正、公平和公开。

2012-4-19   华侨日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