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亚庇十三日讯)沙巴进步党拿督杨德利表示,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若要在本州落实伊斯兰法,是需要在州议会通过作最后议决,而不是联邦。
他今天解释,伊法其实在本州是根本不存在问题,因沙巴、砂拉越与西马半岛共组马来西亚,是以《马来西亚契约》、州及国家宪法、《刑事法典》和犯罪程序法为基础,并没提及伊法。
有鉴于此,杨德利表示,本州需抓紧沙巴应有的一国两制自治特权。
他说:「在这原则下,若西马半岛州属要落实伊法,沙巴是不会作出任何置评,因这是各州的问题。」
他说,一旦有一国两制的自治特权,伊法的问题就不会被挑起,而沙巴继续是和平安宁的州属,没有「阿拉」等课题,这是沙巴州的幸运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