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廿六日訊】聯邦法院五司一致裁決,沙巴進步黨主席拿督斯里楊德利要求州政府重新開檔調查"六六空難事件"的言論具誹謗性,須賠償沙州前首席部長丹斯里哈里士60萬令吉。
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阿末馬洛在判詞中指出,答辯人在沒有求證之下,僅根據巫統話望生區國會議員東姑拉沙里的談話,發表聳人聽聞的言論。
附加每年8%利息
他說,聯邦法院認為高庭在2012年宣判的100萬令吉賠償額過高,而決定將賠償額減低至60萬令吉。
聯邦法院也裁決,賠償金需附加每年8%利息,並從2012年2月29日高庭下判當天算起,而堂費為20萬令吉。
楊德利於2010年4月在文告中,要求州政府重新調查1976年6月發生的墜機事件,因為東姑拉沙在沙巴演講時透露,"六六空難事件"發生前,他臨時被請出機艙而逃過一劫。
共11人在這宗空難罹難,包括時任沙巴首長敦弗亞史蒂芬與兒子佐哈里、地方政府部長彼得馬尊丁、交通部長拿督張天文、財政部長拿督沙里蘇隆。
時任副首長哈里士在空難發生後當天,宣誓出任首長。
楊德利在文告中使用"犯罪"、"暗殺"的字眼。
哈里士是在2010年入稟亞庇高庭起訴楊德利誹謗,要求賠償5000萬令吉名譽損失。
高庭於2012年2月裁決哈里士勝訴,楊德利必須賠償100萬令吉,楊德利較後針對高庭的判決提出上訴,上訴庭於2013年11月18日裁決楊德利勝訴,但哈里士再向聯邦法院上訴。
楊德利重申 續追尋真相
【亞庇廿六日訊】沙巴進步黨主席拿督斯里邦里瑪楊德利今天重申,該黨與他本身將會繼續尋找一九七六年「六六空難事件」的真相。
他說,沙巴州的最高領袖在當年的空難事件中罹難,關乎大民眾的利益,並影響沙巴人民、沙巴的命運及天然資源。
聯邦法院今天針對楊德利的上訴,維持了高庭的裁決。
楊德利受聯絡時,作出如此的評論。
27/09/2017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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