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4日讯)哥打马鲁都少女诺丽柯从罗里上摔下来死亡,控方对被告在误杀控状下证据不足无罪释放而提出终极上诉,三司会审后,一致判决驳回。
此上防案答辩人(被告)阿米阿里甘,42岁,巴基斯坦籍,休庭后步出法庭而受询时,面带微笑重覆说,「我没有做过,不用怕!」
他原被控于2012年11月25日中午约12时,在哥打马鲁都惹兰冷港2.8公里处,在一辆行驶中的罗里上,造成一名16岁少女诺丽柯摔下马路死亡,触犯刑事法典304(a)条文。
经过审讯后,地庭于2014年2月12日宣判,控方未能有效证明被告当时是行驶中的罗里司机,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接下来控方向高庭上诉,但遭到高庭驳回,被告终于恢复自由。后来控方进行终极上诉期间,被告两度失联,终于今年1月杪申请展期,至今天审讯时,其代表律师已退出,只好自己辩护。
来自布城副检察司列举数项理由,指地庭作出错误判决,没有考虑案情和事实,只根据证人供词而判决证据不足,太过片面,应该让被告出庭自辩所面对的指控。
上诉庭三司拿督罗哈娜、拿督查马尼、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仑会审后,一致判决驳回,维持原判。
2016年3月15日 诗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