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向民眾募捐祗為掩蓋自己在“曙光商場少女虚報搶劫砍傷案”所犯 下的錯誤,是極不負責任的做法。
她今日發文告指出:「沒人叫他在該名少女不知情之下,上傳“受傷”少 女的“驚人事件”,他自己捏造少女在曙光商場遭砍傷的事實。」
她說:「沒人叫他慫恿該名無辜的少女向警方赧案,而較後被發現報假
案,沒人叫他上傳自己在警署豎起姆指的照片,圖片使更多人相信少女被攻擊 和報案是個事實。」
她說:「至於王氏被禁足州議會,沒人叫他繼續在州議會說謊,如果一名 人民代議士可以在州議會撒謊,那麼還有甚麽騙話他不敢說?還有甚麼人他不敢欺騙?」
‘謝妙妮指出,甚至沙巴民聯反對黨 悄袖拿督抢V與余也睞為王鴻俊必須因為向州議會撒謊而須受到懲罰,盡管拉 京認為無須嚴懲。
她說:「受害的是該名無辜的少女及其家人,我們要求王鴻俊認錯和繼續 履行民代職責,成立服務中心而非繼續玩弄卑劣政治。」
她指出,起訴州議會祗會加深少女及其家人的心靈創傷,少女與家人需要 時間和空間從王氏所造成的創傷中恢復過來。
她說,這是因為一旦開庭審訊或將持續數月甚至數年,少女的私人家事將 重新不斷被提起,這一切都是王氏的過份自負所致,王氏必須為此感到羞恥。
她說,王氏為了逞英雄,令少女及家人在社會上感到尷尬。
2014/09/30 華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