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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16, 2013

杨德利不服诽谤案判决提上诉 主审法官退审展11月18日聆审

(本报讯)前首席部长丹斯里哈里士就“六六空难”文告起诉沙巴进步党与拿督杨德利诽谤胜诉获赔偿一百万元案,辩方提出上诉昨天开审时,上诉庭主审法官拿督克里门史坚纳基于曾是杨氏辩护律师,以免审案存有偏见而宣布退审,将由另一个上诉庭聆审此案。

哈里士乃针对杨德利于2010年4月5日及9日,分别发出两篇文告刊于报章,指东姑拉沙里在沙巴演讲透露76年6月6日空难前,受邀搭另一架飞机去古达而没来亚庇,因而逃过劫难,认为是“新案情”,因而要求政府重新开档调查。

哈里士阅报后认为杨氏在暗示他聆谋夺权,而构成诽谤,索取五千万元名誉损失的赔偿。

此讼案是在2011年11月16日开审,直到2011年12月23日审结。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拉曼塞比利于2012年2月29日宣判诉方胜诉,他指辩方文告确挑起猜测诉方知道该飞机有问题,并使用“刑事”及“暗杀”字眼,宣判辩方是攻击起诉人的人格和信誉,须赔偿予诉方一百万元损失。

杨氏通过其代表律师拿督沈观益提呈上诉理由,哈里士则由尤诺马林京律师代为陈词,昨天在上诉庭准备进行争辩。

拿督克里门史坚纳法官乃与拿督马永贵法官和拿督林仪兰法官(译音)组成的上诉庭,准备聆审此案,不过,拿督克里门法官基于曾经是杨德利的辩护律师,为免被认为会有偏差情况出现,而宣布他本人退出此上诉案审讯。

法官也在诉辩双方无异议下,将案展延十一月十八日聆审。

杨德利与众多进步党党要均有出庭。
2013/07/16亚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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