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斗湖七日訊】斗湖區國會議員拿督蔡順梅(左圖)指責聯邦能源,綠色工藝及水供部以'電購合同與政府無關'的牽強理由拒絕向人民公開國能與獨立發電廠的購電合同內容,實為不透明作業!
蔡順梅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出上述動議,指能源,綠色工藝及水供部應該向人民公開國能與獨立發電廠購電合同內容,確保過程透明化及可追責性。
針對當局是否將公眾意見納入'我的能源合作計劃'作為審視獨立發電廠未來合作意向的考量因素,部長陳華貴稱,政府設立'我的能源合作計劃'以遂步研討工業用電的長遠措施。
另一項建議是重新審視電購計劃下第一代獨立發電廠的長期合作成果,及收集和評審利益關係者的回應。政府也將確保公平對待所有第二代和第三代的獨立發電廠。
蔡順梅強調,政府電購合同不能偏離公平交易至單方惠利予獨立發電廠,尤其國能與沙巴電力公司需有能力肩負過高的成本開銷。因為購方在這樣的合約底下是需要負擔所供給的電費,而不是只繳付電供用戶所使用的電額,當中還包括了電供中斷和全額供電等問題在內。
'最終的成本將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獨立發電廠將繼續賺大錢。但人民,電供消費者及工商業領域也將會在一面倒的電購合同下淪為大輸家。'她說。
她指出,第一代獨立發電廠將在2015年與2016年相續約滿,而新的獨立發電廠則還需要五年的建造時間。所有拖延與第二及第三代獨立發電廠談判的影響,都會為舊有的獨立發電廠與其利害關係帶來利處,政府也會在捍衛人民權益與工商業領域惠利的責任上,面臨失敗。
蔡順梅也要求該部門解釋柔佛州丹絨與丹絨濱兩座第二代煤電廠的設立,將會與部門的綠色能源政府與承諾相抵觸,但為何政府依然落實這兩項不适宜的電供計劃。
'作為全球最大太陽能電池板和太陽能電池輸出國的馬來西亞,為何在第二或第三代的發電廠上不開發太陽能電供系統?'她說。
身兼沙巴進步黨中央副主席的拿督蔡順梅要求該部門糾正沙州不正確和不足額的電供額。
'人民不能再容忍獨立發電廠無法改善的電供中斷問題,更甚的是,獨立發電廠竟無需為電供干擾負上任何責任。最悲慘的是,沙巴人民竟然還需要為獨立發電廠所提供的劣質服務負全責!'她說。2011-10-08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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