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了達到進一步向各族人士推廣優良中華傳統文化效果,今年的「沙巴進步黨和生園中秋晚會」將增設「和生中秋燈籠製作比賽」,有將近二千令吉總獎金有待優勝者贏取。
燈籠制作比賽主任蕭瑞蘭昨日發佈比賽細則時說,這項賽會是公開給所有馬來西亞公民,不限年齡和種族,因此,她歡迎各族人士踴躍報名參賽。
由沙巴進步黨主辦,和生園居民協會主催的「2011和生園中秋晚會」是於本月十一日在和生園街頭盛大上演,燈籠制作比賽也將於當晚同時舉行。
蕭瑞蘭指出,比賽分為中學組及公開組,中學組是公開給所有在籍中學生,唯須獲得學校核實;公開組則是公開予公眾人士參加,每人只限一件參賽作品。
她說,兩個組別均設有現金獎勵,公開組冠軍獎金為五百令吉,亞軍三百令吉,季軍二百令吉,最具創意獎(兩份)為一百令吉。中學組冠軍獎金為三百令吉,亞軍二百令吉,季軍一百令吉,最具創意獎(兩份)各五十令吉。
以下為「沙巴進步黨和生中秋燈籠制作比賽」規則﹕-
-參賽者必須填妥報名表格,在報名截止日期前交到路陽州議員辦事處。參賽作品則需在評審當天指定時間內,把作品呈交到和生園。遲到者作品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報名截止日期:2011年九月九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
-參賽作品呈交日期:2011年九月十一日(星期日),下午四時前。
-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而且是新制成。
-主辦當局保留絕對權力,拒絕或淘汰人任何違反參賽規則的參賽或優勝作品。
-凡持有商業或歧視性質的標語或主題之作品,將不背接受。
-參賽作品絕不 可侵犯他人版權。如因侵犯版權二引起的法律行動、要求、申索及開支,皆由參賽者負責,主辦當局絕不承擔任何責任。
-參賽作品必須根据以下指定的標准制作:
1)材料:其中一種材料必須用再循環或環保為主(不可使用玻璃、不鏽鋼、鐵和木材)。
2)體積:最小二尺,最大四尺(必須可以懸挂及容易安裝及拆解)。
3)燈光:各作品必須裝上燈泡,以不超過100w的電流供應(每粒燈泡以5w為標準)。
4)重量:不可超過十公斤。
5)其他:可附加機械零件,惟必須與電線線路相接,干電池則免。
6)參賽作品必須有主題。
-評審標準(滿分100分):創意性設計30分,作品環保觀點20分,材料10分,燈光效果10分,手藝與完工修飾10分,整體表現20分。
-評審團的決定乃最后決定,怒不接受及處理任何 投訴。
-評審結果與頒獎則在2011年九月十一日當晚進行。
-主辦當局保留絕對權利,以拒絕任何被認為不适合展覽或違反展覽性質的作品。
-參賽前、期間、與賽后,參賽作品發生任何損坏或操作失靈,主辦當局一慨不負責。
-參賽者可於2011年九月十一日晚上十時領回作品,惟主辦當局有權保留參賽及得獎作品用於刊物出版或宣傳,而不另付費。
-如作品未能於2011年九月十一日晚上十一時前領回,該作品將不在屬于原作者,主辦當局有權處理,怒不另行通知。
-本簡章若未有盡善之處,主辦當局有權增刪之,怒不另行通知。(070)
2011-09-07亞洲時報
燈籠制作比賽主任蕭瑞蘭昨日發佈比賽細則時說,這項賽會是公開給所有馬來西亞公民,不限年齡和種族,因此,她歡迎各族人士踴躍報名參賽。
由沙巴進步黨主辦,和生園居民協會主催的「2011和生園中秋晚會」是於本月十一日在和生園街頭盛大上演,燈籠制作比賽也將於當晚同時舉行。
蕭瑞蘭指出,比賽分為中學組及公開組,中學組是公開給所有在籍中學生,唯須獲得學校核實;公開組則是公開予公眾人士參加,每人只限一件參賽作品。
她說,兩個組別均設有現金獎勵,公開組冠軍獎金為五百令吉,亞軍三百令吉,季軍二百令吉,最具創意獎(兩份)為一百令吉。中學組冠軍獎金為三百令吉,亞軍二百令吉,季軍一百令吉,最具創意獎(兩份)各五十令吉。
以下為「沙巴進步黨和生中秋燈籠制作比賽」規則﹕-
-參賽者必須填妥報名表格,在報名截止日期前交到路陽州議員辦事處。參賽作品則需在評審當天指定時間內,把作品呈交到和生園。遲到者作品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報名截止日期:2011年九月九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
-參賽作品呈交日期:2011年九月十一日(星期日),下午四時前。
-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而且是新制成。
-主辦當局保留絕對權力,拒絕或淘汰人任何違反參賽規則的參賽或優勝作品。
-凡持有商業或歧視性質的標語或主題之作品,將不背接受。
-參賽作品絕不 可侵犯他人版權。如因侵犯版權二引起的法律行動、要求、申索及開支,皆由參賽者負責,主辦當局絕不承擔任何責任。
-參賽作品必須根据以下指定的標准制作:
1)材料:其中一種材料必須用再循環或環保為主(不可使用玻璃、不鏽鋼、鐵和木材)。
2)體積:最小二尺,最大四尺(必須可以懸挂及容易安裝及拆解)。
3)燈光:各作品必須裝上燈泡,以不超過100w的電流供應(每粒燈泡以5w為標準)。
4)重量:不可超過十公斤。
5)其他:可附加機械零件,惟必須與電線線路相接,干電池則免。
6)參賽作品必須有主題。
-評審標準(滿分100分):創意性設計30分,作品環保觀點20分,材料10分,燈光效果10分,手藝與完工修飾10分,整體表現20分。
-評審團的決定乃最后決定,怒不接受及處理任何 投訴。
-評審結果與頒獎則在2011年九月十一日當晚進行。
-主辦當局保留絕對權利,以拒絕任何被認為不适合展覽或違反展覽性質的作品。
-參賽前、期間、與賽后,參賽作品發生任何損坏或操作失靈,主辦當局一慨不負責。
-參賽者可於2011年九月十一日晚上十時領回作品,惟主辦當局有權保留參賽及得獎作品用於刊物出版或宣傳,而不另付費。
-如作品未能於2011年九月十一日晚上十一時前領回,該作品將不在屬于原作者,主辦當局有權處理,怒不另行通知。
-本簡章若未有盡善之處,主辦當局有權增刪之,怒不另行通知。(070)
2011-09-07亞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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